ETSI TS 103 645并非要解決消費者物聯網中的所有安全風險,而是以結果為導向的提出了技術控制手段,其要求如下:
1)沒有通用默認密碼
2)實施管理漏洞報告的方法
3)保持軟件更新
4)安全存儲憑據和敏感數據
5)安全傳輸
6)最大限度地減少暴露的攻擊面
7)確保軟件完整性
8)確保個人數據受到保護
9)系統應該具有彈性,使停機快速恢復
10)檢查系統遙測數據
11)方便消費者刪除個人數據
12)簡化設備的安裝和維護
13)驗證各渠道輸入數據
在GDPR正式實施一個月后,美國加州出臺了CCPA(加州消費者隱私法),該法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。因其與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相似性,CCPA被稱為“精簡版GDPR”。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消費者隱私權和數據安全的保護,加州還出臺了第一個物聯網網絡安全法—互聯設備信息隱私保護法案(CA SB 327 & CA AB 1906)。